完善保安服务的立法和管理
发布时间:2011-11-1 |
上海保安公司减少和防止居住物业小区内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害事件的发生,完善保安服务的立法和统一管理至关重要。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关于居住物业保安管理的规范性文件,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保安行业的规范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。保安服务的标准、职责不清,保安人员可以随意聘用,保安从业人员没有资格限制。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居住物业保安服务的质量不高,纠纷不断发生的原因。 针对保安行业规范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尽快从各层次制定有关保安行业管理的法律、法规,有条件的地方可先制定地方性法规,明确保安的上海保安公司职责和行为限制,改变保安行业无法可依的状况。在物业保安行业的管理上,也可以成立保安行业协会统一管理,负责对各领域、各单位的保安人员的设置、内部职责等进行统一协调。另外,对保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资格上的限制和统一录用考核。可参考我国香港地区法律的类似规定,对保安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统一考试和审核,由公安部门发给执业证书,加强公安机关对保安行为的指导;也可参照台湾1992年施行的《公寓大厦及社区安全管理办法》,对管理员或巡守员的资格要求、管理范围、职责及业务上海保安公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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